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教[2006]159号)“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973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现将2007年度973计划项目(课题)预算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已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复预算的973计划项目(课题)。
二、编报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课题负责人应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协助项目承担单位,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组织开展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
2.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
3.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4.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相对应部分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内容做出详细说明。
三、编报程序按照“自下而上,逐层汇审”原则组织课题预算书编报。
1.课题承担单位作为课题预算书的编制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gov.cn) 的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进行预算书的填报。课题预算书填报完成后,通过填报系统提请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预审)、汇总。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课题预算书中课题任务分解、课题合作研究单位分工,课题预算支出内容及自筹经费安排情况的审核汇总工作,审核汇总完成后,通过填报系统提请科技部审核(二审);
3.项目承担单位及课题承担单位,可通过填报系统及时了解科技部审核情况;
4.科技部二审通过以后,课题承担单位打印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签章完备报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对课题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打印项目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课题顺序装订,签章后报送科技部。
5.科技部对预算书审核签章,返还项目承担单位一式三份(含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四、其他事项时间节点安排:
2007年12月9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网上提请科技部审核(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2007年12月14日前,科技部完成网上审核。
2007年12月2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预算书的打印、装订及签章工作。
报送时间:2007年12月20日 报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13层B1303第三会议室
联系人 :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宋金珂、冯智纯 010-88231317
软件技术支持 奥威软件工作室 010-84263636-1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