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依托部门、首席科学家:
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973计划项目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年度总结应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下文件:
1.《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
2.《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
请各项目于12月15日前提供以上文件,经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一份报送项目依托部门,两份报送科技部(可邮寄)。同时将有关文件的电子文档和数据通过网上填报。
2005年中期评估的项目可以不进行年度总结,但需要登录973计划管理系统,及时完善和填报有关数据。2005年新启动项目今年不需要进行年度总结。
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重大成果时,应及时填写并上报国家科技计划重大成果报告表(附件3)。请各项目依据研究进展情况,如取得重大成果,请按要求上报。
联系人:闫金定 李霄
电 话:68576536 68576534
地 址:北京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100862)
973计划联合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